2013全运会足球项目决赛将于8月26日至9月11日分别在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盘锦市及葫芦岛市举行,优个网将为你提供最权威足球赛程表,以及直播时间表,现将男女足球四个年龄组别决赛的相关事宜下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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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足球项目比赛日程(男子20岁以下年龄组B组)
第1轮 | 星期日:(2013/9/1) | ||||
比赛单元 FB02 | 开始: 14:00 | 结束: 18:00 | 沈阳铁西体育场 | ||
14:00-15:45 | 第3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上海市-重庆市 B组小组赛 | ||||
16:15-18:00 | 第4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辽宁省-四川省 B组小组赛 | ||||
第2轮 | 星期二:(2013/9/3) | ||||
比赛单元FB04 | 开始: 14:00 | 结束: 18:00 | 沈阳铁西体育场 | ||
14:00-15:45 | 第7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上海市-四川省 B组小组赛 | ||||
16:15-18:00 | 第8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辽宁省-重庆市 B组小组赛 | ||||
第3轮 | 星期四:(2013/9/5) | ||||
比赛单元FB07 | 开始: 15:00 | 结束: 16:45 | 沈阳铁西体育场 | ||
15:00-16:45 | 第11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辽宁省-上海市 B组小组赛 | ||||
比赛单元FB08 | 开始: 15:00 | 结束: 16:45 | 沈阳铁西体育场外场 | ||
15:00-16:45 | 第12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四川省-重庆市 B组小组赛 | ||||
第4轮 | 星期日:(2013/9/8) | ||||
比赛单元FB10 | 开始: 14:00 | 结束: 18:15 | 沈阳铁西体育场 | ||
14:00-15:45 | 第15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A组1-B组2 1-4名半决赛 | ||||
16:30-18:15 | 第16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B组1-A组2 1-4名半决赛 | ||||
第5轮 | 星期二:(2013/9/10) | ||||
比赛单元FB12 | 开始: 14:00 | 结束: 18:15 | 沈阳铁西体育场 | ||
14:00-15:45 | 第19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15场负队-16场负队 3-4名决赛 | ||||
16:30-18:15 | 第20场 男子20岁以下组 15场胜队-16场胜队 1-2名决赛 |
足球项目比赛场次价格表(女子成年组A组)
足球项目比赛场次价格表(女子成年组B组)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程》相关规定,现将男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抽签分组结果:
A组 |
A1 |
A2 |
A3 |
A4 |
上海市 |
辽宁省 |
四川省 |
陕西省 |
B组 |
B1 |
B2 |
B3 |
B4 |
山东省 |
吉林省 |
浙江省 |
湖北省 |
二、比赛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4日
三、比赛地点:大连市金州体育场(A组)
大连市体育中心(B组)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3年8月23日。
(二)报到地点:大连市金元大酒店(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43号)。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离会或延期离会的,赛区不予接待。
五、参赛队接待标准
(一)赛区接待每队27人,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除外),伙食费不足部分及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赛区为每支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提供2间单人标准间、13个双人标准间。
(三)超编人员(经组委会核定,持有比赛注册证件的人员)伙食费标准为240元∕人∕天;住宿标准为双人间380元∕间∕天、单人间380元∕间∕天、行政单人房500元∕间∕天;超编人员另需交纳管理费130元∕人∕天。
(四)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各队往返赛区差旅费、比赛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请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种费用,并按照酒店规定缴纳押金。
六、组委会定于8月24日19:00召开《运动队赛前联席会》。请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各参赛单位领队、主教练、组委会有关成员准时参加。参赛队务必携带主客两套比赛服装(含守门员服装)及《运动员参赛资格证》参加会议。
七、各参赛队请于8月15日前将队伍联系人、实际报到人数、所需房间数、清真餐人数、乘车日期、车次以及抵达赛区时间传真至赛区,以便组委会安排接站车辆。
八、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焕勇 电话:18104017164 传真:0411—39812753
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附件二:
第十二届全运会男子足球20岁以下年龄组
决赛补充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程》相关规定,现将男子足球20岁以下年龄组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抽签分组结果:
A组 |
A1 |
A2 |
A3 |
A4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广东省 |
B组 |
B1 |
B2 |
B3 |
B4 |
上海市 |
辽宁省 |
四川省 |
重庆市 |
二、比赛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10日
三、比赛地点:鞍山市奥体中心体育场(A组)
沈阳市铁西体育场(B组)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3年8月29日;
(二)江苏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广东省参赛队的报到地点为:鞍山市五环大酒店(地址:鞍山市南胜利路43号);上海市、辽宁省、四川省和重庆市参赛队的报到地点为:十二运全运村(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南路与全运北路交汇处)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离会或延期离会的,赛区不予接待。
五、参赛队接待标准
(一)赛区接待每队27人,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除外),伙食费不足部分及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赛区为每支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提供2间单人标准间、13个双人标准间。
(三)超编人员(经组委会核定,持有比赛注册证件的人员)伙食费标准为180元∕人∕天;住宿标准为双人间300元∕间∕天、单人间300元∕间∕天;超编人员另需交纳管理费130元∕人∕天。
(四)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各队往返赛区差旅费、比赛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请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种费用,并按照酒店规定缴纳押金。
六、组委会定于8月30日19:00召开《运动队赛前联席会》。请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各参赛单位领队、主教练、组委会有关成员准时参加。参赛队务必携带主客两套比赛服装(含守门员服装)及《运动员参赛资格证》参加会议。
七、各参赛队请于8月20日前将队伍联系人、实际报到人数、所需房间数、清真餐人数、乘车日期、车次以及抵达赛区时间传真至赛区,以便组委会安排接站车辆。
八、赛区联系方式
(一)沈阳赛区
联系人:马会昌;电话:13066608595;024-25512915 ;
传真:024-25128562
(二)鞍山赛区
联系人:胡海钰;电话:13591580073 ;传真:0412—5548754 石 宁(五环酒店):电话:13604220880
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附件三:
第十二届全运会女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
决赛补充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程》相关规定,现将女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抽签分组结果:
A组 |
A1 |
A2 |
A3 |
A4 |
辽宁省 |
上海市 |
北京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B组 |
B1 |
B2 |
B3 |
B4 |
江苏省 |
湖北省 |
河北省 |
河南省 |
二、比赛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11日
三、比赛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红海滩体育场(A组)
葫芦岛市体育中心(B组)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3年8月30日,
(二)上海市、北京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和辽宁省参赛队的报到地点为:盘锦市兴隆台区瑞诗酒店(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0号);江苏省、湖北省、河北省和河南省参赛队的报到地点为:葫芦岛海上海酒店(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68号)。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离会或延期离会的,赛区不予接待。
五、参赛队接待标准
(一)赛区接待每队27人,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除外),伙食费不足部分及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赛区为每支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提供2间单人标准间、13个双人标准间。
(三)超编人员(经组委会核定,持有比赛注册证件的人员)伙食费标准为180元∕人∕天;住宿标准为双人间300元∕间∕天、单人间300元∕间∕天;超编人员另需交纳管理费130元∕人∕天。
(四)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各队往返赛区差旅费、比赛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请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种费用,并按照酒店规定缴纳押金。
六、组委会定于8月31日19:00召开《运动队赛前联席会》。请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各参赛单位领队、主教练、组委会有关成员准时参加。参赛队务必携带主客两套比赛服装(含守门员服装)及《运动员参赛资格证》参加会议。
七、各参赛队请于8月20日前将队伍联系人、实际报到人数、所需房间数、清真餐人数、乘车日期、车次以及抵达赛区时间传真至赛区,以便组委会安排接站车辆。
八、各赛区联系人
(一)盘锦赛区
联系人:王志勇;电话:18104017060;
贾 然; 电话:18104018246 ;传真:0427-6953549
(二)葫芦岛赛区
联系人:潘海龙;电话:18742277888;传真:0429-3125177
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附件四:
第十二届全运会女子足球成年组
决赛补充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程》相关规定,现将女子足球成年组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抽签分组结果:
A组 |
A1 |
A2 |
A3 |
A4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陕西省 |
山东省 |
B组 |
B1 |
B2 |
B3 |
B4 |
辽宁省 |
江苏省 |
广东省 |
北京市 |
二、比赛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10日
三、比赛地点:大连市金州体育场(A组)
大连市体育中心(B组)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3年8月29日
(二)天津市、上海市、陕西省和山东省参赛队报到地点为:大连市不夜城大酒店(大连市开发区辽河西路99号)。辽宁省、江苏省、广东省和北京市参赛队的报到地点为:大连市凯伦饭店(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86号)。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离会或延期离会的,赛区不予接待。
五、参赛队接待标准
(一)赛区接待每队27人,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除外),伙食费不足部分及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赛区为每支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提供2间单人标准间、13个双人标准间。
(三)超编人员(经组委会核定,持有比赛注册证件的人员)伙食费标准为240元∕人∕天;住宿标准为双人间380元∕间∕天、单人间380元∕间∕天、行政单人房500元∕间∕天;超编人员另需交纳管理费130元∕人∕天。
(四)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各队往返赛区差旅费、比赛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请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一次性缴清各种费用,并按照酒店规定缴纳押金。
六、组委会定于8月30日19:00召开《运动队赛前联席会》。请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各参赛单位领队、主教练、组委会有关成员准时参加。参赛队务必携带主客两套比赛服装(含守门员服装)及《运动员参赛资格证》参加会议。
七、各参赛队请于8月20日前将队伍联系人、实际报到人数、所需房间数、清真餐人数、乘车日期、车次以及抵达赛区时间传真至赛区,以便组委会安排接站车辆。
八、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畅;电话:18104017161 ;传真:0411—398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