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合团体赛:每个参赛队伍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0人。
2.单项赛:每队只能报3人(A/B组男三、A/B组混三)
3.报名材料:参赛队伍名称、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信息到店内进行填写、登记;(可以领队收集信息代为报名)
4. 报名费用:每队收取100元押金,赛后由报名店铺统一退还,需以团队进行报名;
5.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18日
6. 报名店铺:
店铺名称 |
店铺地址 |
电话 |
福州壹加壹体育南平东路李宁店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72号 |
18650553707 |
福州壹加壹体育八一体工大队店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队 |
18650553707 |
福州羽翼体育工业路店 |
福州市工业路99号时代名城4座1号店铺 |
18006925555 |
福州世豪体育琴湖路店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46路 |
15880097172 |
福州世豪省体育中心店 |
福州市五四北路310号省体育中心东大门一层41-44轴 |
15880097172 |
福州市迅速体育省体工大队店 |
福州市福飞路151号省体工大队 |
13950385050 |
福州市汉龙体育省体育馆店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30号省体育馆南面 |
13609550739 |
福州联邦体育仙塔街店 |
福州市仙塔街138号 |
15806062618 |
第二章:比赛地点及比赛时间
举办城市及时间:
比赛城市:福州
比赛时间:2013年8月24-25日
比赛地点:壹加壹羽毛球馆
第三章:参赛选手资格
3.1 参赛队伍人数及资格:
3.1.1团体赛每个参赛队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0人,允许有2名注册专业选手报名,每个团体赛只允许1名注册专业选手上场。
3.1.2外籍、港澳台选手视同于专业选手。
3.1.3 专业选手的认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运动员,即为专业选手
3.1.3.1凡是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运动员 (截止到报名日期时)。
3.1.3.2凡是参加过由乒羽中心组织的全国性比赛的运动员
3.2 参赛队员兼项说明:
团体赛每队允许男女各1名参赛选手兼项,且每名选手只允许兼1项比赛(专业选手不得兼项),参加团体赛及单项赛的选手不得相互兼项,单项赛参赛选手每人可兼一项比赛,但不能跨组(A组、B组)兼项。
3.3 参赛选手资格审查:
3.3.1运动员资格审查:
比赛秩序表公布后,如对队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在48小时内向分站赛承办方提出书面质疑。经审查核实后,资格不合格的参赛选手应在通知后的24天内立即更换。此后如经审查仍不合格,该参赛队的资格将被取消,报名费不予退还。
任何参赛队中专业选手资格违反该规定,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该队伍已经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
运动员资格审核以乒羽中心出据的审查结论为最终结果。
3.3.2 参赛证件检验:
每名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
官证,户口本,驾驶本及复印件均可),未能出具以上有效身份证件
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
运动员报名时,务必认真正确填写姓名等相关信息。姓名等重要信
息填写错误或代替他人参赛者,一经发现,赛会组委会将取消其比
赛资格及该运动员在本次赛事中已经获得的成绩。
第四章:赛制、竞赛办法
4.1 赛制:
4.1.1 混合团体赛;
比赛项目设置:
男子三人赛
混合三人赛(需要1名女选手,2名男选手参赛)
混合三人赛(需要2名女选手,1名男选手参赛)
4.1.2 单项百姓赛:
本届比赛将在各地分站赛中,增设单项三对三百姓赛。单项赛不允许专业运动员参加。
4.1.2.1单项赛比赛设置:
A组男三,A组混三(至少男女选手各一名即可)
B组男三,B组混三(至少男女选手各一名即可)
4.1.2.2单项赛组别划分
A 组:三名参赛运动员年龄之和小于105 岁;
B 组:三名参赛运动员年龄之和大于等于105 岁。
4.1.2.3. 单项赛奖励办法:
各组别报名数量不得低于8支队伍,如少于8队伍时该组别单项赛取消。
4.2 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4.2.1胜负判定方式:
比赛采用计时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高的一方获胜。比赛时间共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中间有2分钟间歇),时间由计时器显示。在规定比赛时间结束时,如果比赛仍在进行中,则打完这一回合后结束比赛;如果此时双方比分相同,须加赛一球决胜;
从下半场比赛时间还剩30秒时开始,每回合死球至下一次球发出前,计时停止,当球重新发出时开始计时;
比赛赛事组织方可根据报名参赛队伍数量调整比赛时间;
4.2.2 场地有效区域:
以世界羽联规则规定的双打比赛区域为准。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场地。
在2分钟间歇时,运动员在裁判员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短时间离开场地,但不得延误比赛。
4.2.3 发球、接发球规则:
4.2.3.1 发球员,接发球员与自由人:
上场运动员中,每队只能有2名指定的选手参与发球与接发球(依照羽毛球双打发球规则).另外一名队员为自由人,不能发球,也不能接发球;在一场比赛中,自由人不得与发球员或接发球员调换。
发球有效区域以双打比赛规则为准,接发球方只允许一名选手位于接发球区域内.发球结束后,选手站位不限.发球员的同伴(包括自由选手)的站位不限,但不能阻挡接发球员的视线;
4.2.3.2 对于发球时间的规定:
从上一回合结束,到发球员将球发出的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
4.2.4 比赛技术暂停的规定:
在上半场比赛中,一方运动员的得分为15分时,双方进入技术暂停.暂停时间为30秒;
在下半场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各有一次暂停机会.暂停时间为30秒.该次暂停须由运动员提出,并经过裁判员允许,方可进行。
4.2.5比赛因伤暂停及弃权的处理:
4.2.5.1 因伤暂停:
在全场20分钟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伤病处理暂停比赛不得超过一次.处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因伤暂停时,受伤一方教练员和大会医生可以进入场地。伤停时间内,比赛计时停止;伤停结束,运动员回到场内,计时重新开始。
4.2.5. 2弃权:
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
按照比赛规定的时间,迟到5分钟一方的运动员,按本场比赛弃权
4.3 事实参与比赛:
参赛选手必须事实参与比赛,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临场裁判员可在征求裁判长的同意后,宣布取消该方运动员该场比赛资格:
4.3.1运动员因伤病等无法站立,从而无法进行正常比赛的情况;
4.3.2运动员站立在场上,但明显不参与比赛,且裁判口头警告过1次的情况。
4.3.3 任何参赛一方运动员因违规被判罚下场,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场上人数少于3人时,临场裁判员可在征求裁判长的同意后,宣布取消该方运动员该场比赛资格
4.4其他规定:
本赛规之外的规则均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第五章:报名方式
5.1 参赛报名方式:
5.1.1 混合团体赛:每个参赛队伍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10人。
单 项 赛:每队只能报3人(A/B组男三、A/B组混三)
5.1.2 报名材料:参赛队伍名称、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信息到店内进行填写、登记;(可以领队收集信息代为报名)
5.1.3 报名费用:每队收取100元押金,赛后由报名店铺统一退还,需以团队进行报名;
5.1.4 报名店铺:
店铺名称 |
店铺地址 |
电话 |
福州壹加壹体育南平东路李宁店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72号 |
18650553707 |
福州壹加壹体育八一体工大队店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队 |
18650553707 |
福州羽翼体育工业路店 |
福州市工业路99号时代名城4座1号店铺 |
18006925555 |
福州世豪体育琴湖路店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琴湖路46路 |
15880097172 |
福州世豪省体育中心店 |
福州市五四北路310号省体育中心东大门一层41-44轴 |
15880097172 |
福州市迅速体育省体工大队店 |
福州市福飞路151号省体工大队 |
13950385050 |
福州市汉龙体育省体育馆店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30号省体育馆南面 |
13609550739 |
福州联邦体育仙塔街店 |
福州市仙塔街138号 |
15806062618 |
5.1.5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18日
第六章:竞赛办法
6.1 全国分站赛竞赛办法:
各分站赛竞赛办法,将根据各站具体报名队伍数量决定。
(晋级方式:团体赛各分站赛取第一名队伍晋级全国总决赛。单项赛不设晋级只进行分站赛)
第七章:奖励及其他
团体 |
奖品 | |
第一名 |
奖金3000元,国家队比赛服一件及比赛证书 | |
第二名 |
奖金2000元及比赛证书 | |
第三名-第四名 |
奖金800元及比赛证书 | |
第五名-第八名 |
李宁国家队专用浴巾 | |
单项 |
奖品 | |
第一名 |
奖金1000元及比赛证书 | |
第二名 |
奖金600元及比赛证书 | |
第三名-第四名 |
奖金300元及比赛证书 | |
第五名-第八名 |
李宁国家队专用浴巾 | |
备注:所有奖品均按‘每队’颁发
分站赛奖励奖:
参加分站赛选手,冠亚军决赛时务必身着李宁装备参赛,包括比赛上衣,比赛短裤。不着李宁装备参赛者,组委会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未尽事宜由承办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主办方。